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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引发热:监管利器VS收税前奏

2010-06-14 00:18 [网店运营] 来源于:
       6月1日正式颁布的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引来广泛关注。根据这一办法,从7月1日起,在网上创业、销售商品的网店经营者必须提交真实姓名和地址。相对于社会热议,监管部门和资深网络卖家都提出,新办法并不会对正常经营的网络小店带去过多影响。

  对于网民关注的 “实名制”实施范围,新办法明确,一是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二是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但办法没有要求个人网点必须落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记者也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上海目前对“网络实名制”的管理方式基本与新办法内容一致。所以,在办照问题上,不会对个人网络卖家带去太大的影响。

  不过,新办法中有关工商可提请关闭违法网店的内容将为工商部门在查处违规网购上提供利器。根据新办法,工商部门将首次尝试“以网管网”,通过网络平台监管网络经营者。如果有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有权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提请网站许可地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网站。

  新办法还明确,淘宝网、新浪网等网络服务商有义务协助配合工商执法部门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关网络服务商对此表示支持,但也表示,从现有内容看,新规定对个人卖家的影响不会太大。淘宝网一位负责人介绍说,从2003年开始,淘宝网的卖家就必须实名注册,买家虽然不需要强制实名,但实名认证后才能享受到全部服务和权益。

  事实上,淘宝网占中国网购市场的份额达八成以上,之后开张的腾讯拍拍和百度有啊两大C2C网络交易平台,在很多方面采取了与淘宝相似的规则。所以,实名制早已成为网店主流。另外,主流的几大网上支付工具,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百度百付宝、腾讯财付通等,都不仅为本公司旗下的网购平台服务,它们的触角深入网上交易各领域。这些网上支付工具提供了多种便利的充值方式,如用消费卡或手机充值卡(需按面值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到便利店用“拉卡啦”机器,但最便捷的无疑是与用户的银行账户绑定,银行账户是实名的。这样一来,也推动更多的商户和消费者习惯实名制。

  当然,新规也引起部分网店经营者担心:实名制后,会不会对网店收取管理费或征税?业内专家分析指出,中小卖家无需过于担心,一般而言,收税不会一刀切,“即使要收税,也会根据经营规模对中小卖家给予一些优惠减免措施”。

(编辑:网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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